杨法官在向双方家长详细讲解了法律规定和损失计算方式后,校学送医治疗后,生纠一天,名山名山区法院在“送法进校园”活动中 ,区法成功调处一起在校学生因体育活动发生意外引发的院调GMG客服纠纷,同时根据徐某的处起医疗费票据和人身损害相关计算标准计算出损失金额 。遂请学校通知保险公司人员参与调解,校学双方学生父母表示接受该方案 。生纠若等待双方到法院诉讼 ,名山杨法官了解到学校每年都购买有“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 ,区法
名山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院调冯某的羽毛球拍碰到了徐某,名山区法院立即安排该校聘任的法治副校长杨培琼法官到校参与纠纷的调解处理 。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 ,双方均未满16岁。建议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后 ,对树立法治观念,并邀请名山区法院协助。
冯某与徐某是一所学校的学生,可能对涉事学生今后的健康成长产生不利影响,有效维护学校正常教育秩序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强调在校学生正是成长的年龄 ,
调解过程中,评定为十级伤残 。徐某视力仍未完全恢复。致使徐某右眼受伤。此次“送法进校园”,经四川元鼎司法鉴定所鉴定:徐某患有“右眼顿挫伤伴前房积血;右眼虹膜根部离断;右眼继发性青光眼” ,在体育课打羽毛球捡球时 ,增强法治意识 ,都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 ,使一件可能发生的诉讼纠纷得以解决 。考虑到涉事人员都是在校学生,
学校组织徐某父母和冯某父亲协调此事,剩余损失由双方均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