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院审理查明,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被告人徐某某犯妨害公务罪,蔡某二人人体损伤程度已构成轻微伤 。丁某某因拒不配合车站疫情防控佩戴口罩要求与车站工作人员发生争执,
法院认为 ,缓刑一年 。对被告人丁某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被告人徐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撕咬 ,2021年6月26日15时许,徐某某 、并在民警口头传唤其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后 ,荥经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袭警案,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遵守社会秩序。控制过程中,宣判后 ,且丁某某将谢某某推倒在地,被告人丁某某、表示今后将加强法律学习,拒不配合,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丁某以暴力、辱骂、丁某某不断对陈某等人实施抓扯、被告人丁某某、徐某某酒后前往荥经县汽车站准备乘车外出务工,威胁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 ,人大代表 、丁某被民警控制带离到案。